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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法官依靠专业经验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
2021-06-07 11:01:17 字号:

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向 通讯员 张品

“没想到法官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比我们做这行的还专业。”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市人民法院宁乡经开区巡回法庭成功调解后,当事人为承办法官专业的办案经验与方法竖起了大拇指。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仅为被告节省了17万余元的鉴定费用,同时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企业双方的时间成本与精力。

要求货款未果被提出反诉

2019年9月28日,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混凝土。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供货义务,而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一直未支付,原告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76万元货款及违约金。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反诉,认为混凝土质量不合格,请求原告承担损失52万元。

为支持自己的诉求,被告申请对混凝土开裂原因及混凝土质量进行鉴定,因混凝土工程较大,鉴定费用高达17万余元,被告难以承担,便先行支付6万元。在缴纳剩余鉴定费用的当天,承办法官查阅鉴定材料后发现,该案件与曾承办过的案件类似,凭借办案经验,承办法官知晓混凝土质量鉴定结果的不合格原因存在多个,既可能是混凝土本身质量问题,也可能是混凝土浇筑和后期养护的问题,被告即使支付17万余元鉴定费用,鉴定也有可能无法支持其诉求。

为企业节约费用17万余元

从替企业着想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迅速和被告沟通,向被告释明建设工程鉴定的收费、鉴定过程、鉴定结论等程序,同时说明了本案鉴定中存在的难点,鉴定结果未必能如被告所愿支持其诉讼请求。在承办法官详细的解释后,被告知晓了鉴定的利弊,经过慎重考虑后,表示愿意撤回鉴定申请。

之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支付66万元货款。同时考虑到被告方为园区企业,为不影响被告的资金链,达成调解协议以后,承办法官随即联系执行法官,迅速为被告方解除了保全措施。“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被告说。

“涉及建设工程的案件,关于价款的计算范围和标准、工程质量、造成损害的原因等事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往往需要委托鉴定审价机构进行鉴定,而评估鉴定的时间长达3-6个月,费用也非常高昂。在处理这类案件中,法官应当依靠专业经验,对问题进行更加精准的判断,在一定条件下省去鉴定环节,节省诉讼费用,提高诉讼效率。”该案承办法官周纳解释道。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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