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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乡县农业局通知
2012-04-18 15:31:57 字号:

  按照宁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凡编制在宁乡县农业印刷厂的职工,尚未进行身份置换的,请务必于2012年5月30日前到宁乡县农业局改革改制办签定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逾期,视为自动离职,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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