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凡编制在宁乡县农业印刷厂的职工,尚未进行身份置换的,请务必于2012年5月30日前到宁乡县农业局改革改制办签定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逾期,视为自动离职,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net/content/2012/04/18/5676438.html
按照宁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凡编制在宁乡县农业印刷厂的职工,尚未进行身份置换的,请务必于2012年5月30日前到宁乡县农业局改革改制办签定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逾期,视为自动离职,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net/content/2012/04/18/5676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