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树林(右四)、市城管局党委副书记肖玮(左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志扬(右一)一行在县城管局局长陶志高(右二)等的陪同下,视察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视察团一行视察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调研会现场
编者按:《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是国内第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教育,提升城市品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树林一行来我县,就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花明楼镇实地察看集镇管理情况,县城管局长陶志高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县在《条例》颁布实施后所做的工作。
杨树林盛赞我县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同治”有特色:集镇改造有特色;集镇规划极具科学性和前瞻性;集镇的建设推动城乡差别逐步减小;集镇的管理有序规范;环境整治效果很好;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他寄语我县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素质,加强指导,监督好相关条例法规在乡镇集镇管理中的落实。杨树林认为我县已经具备参照执行《条例》的条件,将建议市人民政府批准宁乡参照执行《条例》,进一步抓好城市管理。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颁布后,我县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力求《条例》尽快在我县参照执行。一是迅速申报。2011年5月,率四县市(区)之先,县人民政府专题请示市政府,请求参照执行《条例》。二是组织学习。2011年5月,先后组织城管系统干职工和全县乡镇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参加《条例》专题学习,邀请长沙商学院法学教授讲课,课后统一考试。三是大力宣传。在大润发广场、步行街等人流量多的地方设置固定宣传点,发放10000多份宣传资料;同时,组织宣传车辆,在城区主次干道巡回宣传《条例》3天。
拓展执法空间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004年10月9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宁乡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04]202号)的规定,县城管局作为县政府的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城市公共客运和摩托车营运管理、城市公安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履行省、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七年多来,我县城管工作紧紧围绕“创建人民满意城市,争当人民满意城管”目标,始终坚持“和谐管理、文明执法、精细服务”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市容秩序大为改观,城管形象明显提升,城市总体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城管机制
近年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高度重视城管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健全城管机制。
示范引领。2010年以来,县四大家领导每月两次上路,组织、指导、督促、考评县直单位城市责任路段大扫除暨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同时,每季度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形成了“领导带头、干职工动手、市民群众参与”的良好格局。
专题研究。2010年6月3日,石秋市长组织召开了渣土处置现场会,明确要求工地和运输企业在渣土运输处置中执行“五必须四不准”,进一步规范渣土处置工作。2011年9月1日,春秋书记组织召开城市管理工作县长办公会,会议明确了今后城管工作方向,并议定园林绿化处更名为园林管理局,与环卫局一并申报正科级,渣土办申报副科级;城区园林绿化维护和管理职能职责统一归口园林管理局,环卫作业、园林维护实施市场化运作;启动数字城管建设;增加城管人员编制;充分保障城管经费;等等。县人大、县政协也通过视察、评议等活动,为城管工作鼓与呼,不断完善城管工作机制。
改善条件。近年来,县财政除保证同比公安标准逐年提高城管执法队员待遇外,还每年投入几百万元,添置环卫清扫清运清洗设备,更新城管执法车辆。特别是2010年底,重新装修原县政府大楼,全新配置办公用品,由城管局入驻,大大改善了城管执法的办公条件。
重心下移,有效拓展执法空间
推进园区执法。以推进园区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先后建立经开区分局和金洲新区城管中队,全面行使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职能,严肃查处影响园区整体规划的违法建设和乱倒垃圾、乱设摊点、破坏公用设施等违章现象,维护良好的园区软环境。
加强社区管理。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出发点,推进“城管进社区”。成立玉潭、白马桥、历经铺等中队,与社区干职工一起参与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需要城管部门为其提供哪些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基层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全面督查“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的问题,为居民创造良好环境。
强化专项执法。以推进公共事业发展为出发点,在环卫、园林和城建投公司、国资公司等部门分别成立了“专业执法中队”,查处乱丢乱扔、乱倾乱倒等“五乱”违规现象,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查处占绿、损绿、毁绿等违规行为,较好地保持了城区绿地的完整;直接加强对城市开发建设中违法建筑的控拆力度,营造良好的项目工程环境。
推进集镇执法。先后在花明楼、灰汤、煤炭坝、等21个重点乡镇设立城管执法中队,在集镇辖区内履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职能,使各集镇的容貌和秩序大为好转。
创新举措,力求和谐管理效果
注重营造氛围。一是组织城管市民课堂、“城管大家谈”、城管市民角色互换、邀请市民挑刺等活动,为市民解疑释惑,为城管执法出谋划策,使城市管理真正走进单位、门店、棚户区。二是借助各类媒介,设立“城管之页”、“城管视窗”、“温馨提示”等专栏,高强度、高密度报道城管工作。三是在交通营运秩序整治、市容集中整治和强行拆违等重大行动之前,发布通告,上路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立体式的宣传,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提高了,执法难度降低了,我县近年城管执法都比较顺畅,没有引发大的矛盾冲突。
注重纠违教育。全面落实路段承包制,采取“科学定点、责任定人、灵活定时、实效定绩”的方法守点值勤和徒步巡查,从细入手,从细管理,从细做起,“门前三包”责任入户,耐心纠正临街门店、住户的违规行为,推行一次警告二次教育三次处罚的执法方式。
注重便民服务。一是在占道摊点的审批上,征求业主和市民的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区摊点布局规划,公开、公平、公正地办理审批手续,核定经营地点和时段,发放经营性占道许可证,实行亮证经营,既有效地疏导一些小摊小贩,也方便周围居住的市民。二是开通城管110专线,坚持“有问必答、认真处理、及时反馈”等原则,接听转办投诉,得到市民的好评。三是针对城区河道污染,组织专门队伍每天清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城区河道环境。
注重专业控拆违。组建100人的控违拆违专业队伍,天天巡查,发现一处,立案调查一处,控拆范围由老城区、园区、一江两岸三洲、城郊结合部等扩展到全县各个乡镇。累计控违3979户面积63.9万㎡,拆违3790户面积48.9万㎡,为项目开发直接节约成本5. 64亿元(按500元/㎡计算),有效地推进了项目工程建设,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注重公安联动。为维护城管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严厉打击阻碍甚至暴力抗法行为,公安城管大队于2006年3月成立。六年多来,大队跟班执法2100多次,调查处置案件300多起,平息应急事件100多起,切实担负起了保驾护航的重任,其双刃剑的威力得以展现。
做好“三高三抓” 促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新提升
高质量抓组建。在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的参与下,按照相关规定,先后2次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的在职干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的办法录用执法队员,初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综合执法队伍。
高标准抓学习。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坚持开展一月一次集中学习,请高校、市城管局、县法院、党校、法制办等专家讲课,加强对城管典型案例的分析培训;认真开展秋季大练兵,提高队员的体能不放松;每季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规范执法行为和文书案卷的制作,每年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5000多起,实现了“零撤销、零变更、零败诉”。通过学习,队伍的战斗力明显增强。
高要求抓管理。建立健全督查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全方位提高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特别是综合考核制度,从职责考核、常态考核、执法质量考核、执行情况考核四个方面督查评比所有城管执法单位,实行一日一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贺美容 喻阳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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