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彭曦明,率执法检查小组,在县食安办、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卫生局等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赴坝塘镇,对山河大米厂、沩乌中学、特乡农家乐、农家流香食品有限公司、明德蔬菜合作社、大家好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期间,彭曦明和执法检查小组成员督察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对检查对象展开详细的卫生检查,并对疑似不卫生产品进行抽样调查,切实加强和改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先强 刘汉光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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