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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网发出第一份舆情督办函
2013-06-27 11:15:05 字号:

  6月21日宁乡网论坛正式开通后,网民反映热烈而积极,宁乡论坛成为宁乡网民分享和表达诉求的重要平台。同时,作为网民提出建议和发表投诉的重要栏目,“百姓呼声”栏目在论坛开通后随即收到了第一份来自资福乡网民的投诉。宁乡网就此事向资福乡人民政府发出了第一份舆情督办函,并第一时间得到了有效答复。

  事件:农户用错药致使烟叶枯死

  近日网友在宁乡网(红网宁乡站)“百姓呼声”栏目发帖《血汗归于土,心泪止于殇》,称华宝村枣子湾组毛泽兰在华宝村瑶台街农药店购买农药给烟叶治虫。由于毛泽兰不懂农技知识,便向农药店老板张某请教打哪种药,张顺林向毛泽兰推销并开出甲胺磷、水花生滴杀、链霉素三种药。结果导致毛泽兰所种的烟叶枯死。

  根据毛泽兰个人估算,他种植烟两亩,每亩产量按1000斤,烟叶市场价每斤按16元算,合计损失价值16000元。除去后期人工费用2000元,损失达14000元。随后,毛泽兰找到农资店老板张某理论,张某首先并不承认是他的责任。后经乡村两级政府部门进行调解,农资店老板张某只答应赔偿2000元。对于这个结果,毛泽兰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就赔偿问题最终没有达成一致。

  过程:农户和农资店双方都有过错

  贴文出现后,宁乡网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进行核实,并向资福乡人民政府发出第一份舆情督办函,请资福乡人民政府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处理。这也是宁乡网论坛开通后“百姓呼声”栏目处理的第一份投诉。

  收到督办函后,资福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乡综治办、烟办工作人员再次下村进行调查了解,并给宁乡网反馈回一份详细的调查处理意见答复函。调查内容如下:

  6月中旬,该乡华宝村枣子湾组烟农毛泽兰因自家种植的1.9亩晒黄烟长蚜虫,到本村瑶台街农药店购买农药给烟叶治虫。药店老板张顺林向毛泽兰推销了三种治烟虫、两种打革命草的药。由于毛不识字,且不懂农技知识,将购买回的五种药混在一起给烟叶治虫,致使烟叶部分枯死。损失在5000元左右。计算依据:(总收入1.9亩×400斤/亩×15元/斤﹦11400元;预计可回收400来斤:400斤×15元/斤﹦6000元;扣除后损失为:11400-6000﹦5400元)。

  事情发生后,6月20日,资福乡综治办工作人员和华宝村村主任组织双方调解了一次。双方在主要责任认定上存在争议:毛泽兰认为自己到农药店只是买治烟虫的药,而农药店张顺林认为毛泽兰自己要求买治烟虫和革命草两种药,并已告知不能共用。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加上无旁人作证,因此责任无法认定。乡综治办工作人员和华宝村村主任经过研究认为:由毛泽兰对损失承担60%责任,农药店店主张顺林承担40%责任(5000×40%=2000元)。由张顺林赔偿毛泽兰损失2000元。主要依据如下:

  烟需物资(烟肥、烟药)均由乡、村统一供应。烟农有关治虫的事情应该找村烟技师咨询并在烟技师的指导下治虫(每村均配备了一名烟技师)。

  毛泽兰所购买的甲胺磷、水花生滴杀、链霉素三种药本身为治烟虫的药,药本身质量和用法均无问题。问题是不该混合所购买的另两种治革命草的农药。毛泽兰使用之前应事先看清说明或询问他人,因此毛本人也有责任。

  最后,资福乡人民政府表示,还会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争取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监督:宁乡网愿意为老百姓鼓与呼

  此事件为宁乡网论坛开通后“百姓呼声”发出的第一份舆情督办函。作为此事的见证者,宁乡网记者深刻感受到了网络舆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对资福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积极出面化解群众矛盾的做法表示认同和赞许。如果我们的地方政府部门都能像资福乡一样,当出现矛盾时,第一时间出面,积极沟通协调解决,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安宁。

  今后,宁乡网将一如既往担负起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帮助化解各类矛盾,为构建幸福和谐新宁乡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欢迎广大网友在宁乡网以及宁乡论坛畅所欲言,向“百姓呼声”栏目表达建议和诉求。

  

来源:

作者:刘飞平 戴可乐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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