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制办起草的《宁乡县政府性合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近日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该办法明确了政府性合同的范围、类型及分类监管的原则,明确了政府性合同的监督管理机构,规范了合同签订履行应遵循的程序步骤,规定了审查机构的审查内容、审查时限,明确了备案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了违反政府合同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制度。
该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性合同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风险,正确处理政府与合同相对人的法律关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奠定了法制保障。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陈芳 黄俊峰
编辑:陶湘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net/content/2013/07/19/5669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