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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严查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2013-08-29 09:42:01 字号:

  9月2日,全县20万中小学生、幼儿将正式开课。8月27日晚,我县2013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协调会在县教育局召开,会议明确将严查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所有收费坚持阳光、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各项开学工作平稳安全。县领导彭曦明、钟利仁、李纯以及县发改、财政、纪委、纠风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据了解,今年开学收费标准与春季相比变化不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继续实行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入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向住校学生收取的住宿费。学生伙食费实行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和不赢利的原则:在学校就中、晚餐的,小学生每餐收费不超过5元,初中生每餐收费不超过5.5元,在学校就早餐的,小学生每餐收费不超过4元,初中生每餐收费不超过4.5元。

  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小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60元;中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70元。

  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教辅资料征订严格执行学生自愿征订原则。各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会议强调,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学收费要严格按县发改、财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3年秋季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我县将加大对乱收费的惩处力度,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室以及由县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将对教育收费和各项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巧立项目乱收费或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副县长钟利仁强调,收费要严格按照政策执行,阳光、公开、公正、公平。13个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宣传、加强督查和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收费纪律,确保校园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贺美容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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