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自然人。普通老百姓在金融消费过程中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一是知情权。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或者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二是公平交易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有获得机会均等、收费合理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三是选择权。金融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权利。金融机构不得强行搭售其他产品。
四是求偿权。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由此造成损失时,金融消费者有权依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赔偿。
五是受教育权。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的种类、特征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救济等方面知识教育的权利。
六是金融隐私权。金融消费者享有个人隐私和金融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当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金融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向该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或者该金融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或有关部门投诉;根据与该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最后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人民银行宁乡支行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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