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实现“打造省会次中心,构建幸福新宁乡”的宏伟目标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县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
现将《宁乡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宁乡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3月22日
宁乡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通过推荐评选全县道德模范工作,展示全县广大公民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成效和风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道德模范、弘扬道德新风,推动道德实践,为构建幸福新宁乡的宏伟目标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推荐标准
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和道德建设的实际,宁乡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原则上设模范奖2名,模范提名奖2名。
宁乡县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其主要事迹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努力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尽职守,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参加以后各届宁乡县道德模范评选,但可以参加高一级道德模范评选。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宁乡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
顾 问:黎春秋 周 辉 贺应辉 喻亚军
主 任:邓杰平
副 主 任:刘莉霞 彭曦明 钟利仁 李 纯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今日宁乡》信息中心、县老干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组委会办公室设县文明办,由邹素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3月31日)。由县文明委下发通知召开动员会,对全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进行部署。
2、群众推荐阶段(4月1日-5月30日)。群众推荐分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两类。群众可直接向县组委会推荐人选(推荐电话:88980045,邮箱:785093428@qq.com,地址:宁乡县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2栋108室)。组织推荐应加盖公章,填写好推荐表(一式二份),每人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一寸免冠彩照2张,于5月30日之前,分类别进行报送。要求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推荐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1名。政法委、教育局、卫生局、老干局、总工会、妇联、团委和残联等单位要积极推荐本系统或本系统掌握的符合道德模范参评标准的人参选,原则上每个单位至少推荐5名候选人。
3、评选初审阶段(5月31日-6月30日)。组委会在整理收集各类型道德模范评选候选人材料后,召开第一轮评审会,在核对材料真实性和整理文字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原则上各类型道德模范候选人各4名)。同时,就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分别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4、媒体公示阶段(7月1日-7月10日)。对入选的候选人在县电视台及《今日宁乡》公示,对公示的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有疑义的,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反映(来信地址:宁乡县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2栋108室;电话:88980045)。
5、组织投票阶段(7月11日-7月31日)。投票采取报纸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报纸投票由县组委会在《今日宁乡》上统一印制选票,发放到乡镇和相关部门,组织公众进行评选。于7月31日前(含当日)寄(送)达县文明办(县行政中心603室)。网络投票由县组委会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今日宁乡》网站进行投票。
6、评选确定阶段(8月1日-8月30日)。县组委会组织召开第二次评审会,按公众投票和评委综合评议各占50%的比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得票率,提出宁乡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并在县电视台及《今日宁乡》上及时公布。
7、表彰奖励阶段(9月20日前)。县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作出表彰宁乡县第三届道德模范的决定,在9月20日前举行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1、要面向基层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力求做到群众评、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2、要重在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全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要做到公平公正。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把评选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可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4、要强化舆论宣传。县内媒体、网站要紧密配合推荐评选工作,统一开辟“身边雷锋”专栏,在加强对评选活动动态报道的同时,要对全县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持续宣传,使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县组委会公布的全县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主要事迹为榜样,认真组织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
来源: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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