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商事登记实行“先照后证”
2014-04-23 09:56:01 字号: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实行“先照后证”,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经营活动,再向主管部门申请。这是记者从4月17日召开的宁乡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获悉的。县卫生、环保、质监、公安等40多个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元月开始我省长沙和郴州两市被定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的“先行先试”点,实行“先照后证”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先照后证”即除外商投资、交易所、小额贷款公司等19个商事主体外,其他从事一般项目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申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此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有: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实行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构建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逐步推行网上登记服务。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文军主持。会上,县工商局负责人总结了前段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据悉,我县商事登记改革从元月1日开始实施,一季度新登记商事主体1553户,同比增长90.6%,其中599户通过“先照后证”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各与会单位代表就此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副县长刘俊武指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具有重大意义,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方式,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事登记体制,将促进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将为进一步打造经济强县提供制度优势,其意义深远重大。虽然目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包括思想不够重视、业务不够熟悉、平台对接不够顺畅、监管配套不够到位等,必须有针对性地逐个解决,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吴晴

编辑:陶湘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