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负责权限范围内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冶金、机械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协助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牵头、协调、参与、指导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开承诺
严格实行首问首受责任制,坚持诚信、及时、合法、优质的准则,坚持质效第一的原则,实现“谁受理、谁负责、谁落实”。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时,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依法执法;办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时做到接待热情、态度谦和、用语文明、举止庄重、有始有终、服务优良;处理安全生产案件和查处事故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制作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对违反政务公开纪律或因工作失职失语,而造成监察对象不必要的损失的,责成当事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追究纪律、行政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事故举报及服务热线电话
0731-88980770,全天候接待。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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