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记者从县食药监局获悉,为使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落空,不走样,该局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把理清责任、传导压力作为督促的基础和前提,实施“谈、查、督”三字方针,督促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谈”,即廉政交谈。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传导压力,对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从明确责任分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表率作用,开展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廉政交谈,直接理清了责任,传导了工作压力。
“查”,即监督检查。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通过进行工作巡查、“庸懒散”专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检查、节日期间廉洁自律作风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薄弱环节,督促其限期整改。
“督”,即督促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做到力度不减,温度不降,建立长效机制;与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相结合,严格按程序申报,严守纪律要求;与做好“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工作相结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何赞兵 刘淑兰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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