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子欣,女,于2013年12月10日晚上12时左右,在宁乡县巷子口镇联花村十七组村民彭命夫家门口捡拾。当时婴儿约二个月大,上着红色衣服,下着蓝色长裤,放置在一竹箩筐内,随身携带有衣服、奶粉、奶瓶,无其他身份证明。
以上儿童系福利院取名。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宁乡县社会福利院联系,联系电话0731—87830658,联系地址:宁乡县玉潭镇新山路116号。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确定为社会弃婴(儿),依法予以安置。
宁乡县社会福利院2015年1月23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宁乡县社会福利院
编辑:陶湘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net/content/2015/01/26/5662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