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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规划局积极落实《物业管理条例》
2015-04-08 10:14:26 字号: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4月2日,在县政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记者在《办事指南》中看到,第五条明确规定:“新建开发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包含地上和地下,其地下车库按照50%比例计算)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费用计入建筑成本:(一)项目总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以下的,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利省于150平方米,间数不少于2个自然间;(二)项目总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以上,除按照20万平方米的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外,超过部分按超出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据悉,自2012年以来,该局一直坚持在县城新建开发项目中严格落实物业管理用房的审查,物业管理工作从积极探索进入逐步规范阶段。
        强化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一是加强了学习培训。2014年2月,邀请了市局专家进行了《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了业务人员对物管条例的具体内容、运作程序、规范要求的全面了解。二是加强调研探讨。近年来,多次邀请市局、高校专家上门进行政策指导,就实践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工作难点加强探讨和指导,不断提升行业管理和指导水平。2014年12月,为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管理服务经验,取长补短,组织全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前往浏阳、望城进行了参观学习和调研,取外地经验之长,补己之短,收到一定成效。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发挥优势做好重点群体的政策宣传。把握时机做好相关街道和项目负责人、物业公司老总等重点群体的政策宣传解释,争取工作的更大理解支持,赢得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做好群众的法规宣传,近年来,共印制发放《规划服务指南》和国务院、省、市物管政策汇编2000余册,并充分利用规划进社区、走访群众评议人活动、悬挂宣传横幅、社区宣传栏张贴告示和宁乡电视台广泛宣传物管政策等方法,不断扩大宣传面、知晓面,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度、知法守法意识和参与意识,为《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三是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经常采取主动上门、应邀上门的方式,开展贴近式服务,主动做好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全面加强部门的协调互动。
        加强审批监管,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市场准入机制
        为确保物业管理用房按照该《规定》实施到位,该局严格依规依程序进行把控。一是把好方案评审关。所有新建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都须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形式进行审查,并邀请物业管理用房的行业主管部门住保局参审,通过会议的形式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进行审议;二是把好送审方案批复关。送审方案批复之前需进行媒体公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三是把好建设方案批复关。建设方案批复前再次征求行业主管部门住保局的意见,确保部门联动管控到位。
        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该局规划监察执法大队重点加强了“五个方面”的监督和执法:一是严格审批新建小区物业管理配套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二是积极调解涉及规划的有关物业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及时依法查处擅自改变规划和房屋使用性质、小区乱搭乱建的违章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行为54起,停工遏制违法行为12起,有效遏制和打击了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四是及时处理各类信访和大城管委交办的信访事件48起,其中对大玺门小区天恒量贩超市旁违建行为在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受到群众好评;五是严防早控,实行网格化管理。积极落实和推进批后管理制度,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势头,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明显下降,规划执法工作获得全县上下的一致好评。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胡海遐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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