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1月19日,消费者刘某向工商12315投诉,称于2013年10月购买的三洋洗衣机,从使用第三个月开始维修,至今已经维修不低于10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或者换货,商家不同意,请工商部门帮助处理。
工商12315受理此投诉后,将此投诉分流至老粮仓工商所处理。老粮仓工商所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刘某2013年10月在宁乡县老粮仓镇某电器经营部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三洋洗衣机。使用期间,洗衣机多次出现未执行完洗衣程序就自动停机、无故打不开门、洗衣后不执行脱水程序等故障,同样的故障经售后上门已维修10次,更换了电路板、控制器,入水口等零件8件,仍不能解决故障。通过调查了解情况后,工商所于1月19日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曾多次协商未果,消费者不愿与经销商见面,工商所执法人员分别找双方进行沟通,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该电器经营部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同型号的新三洋洗衣机。1月21日,新洗衣机由售后服务人员送至刘某家,并为其安装调试好新洗衣机,消费者十分满意,对工商部门热情高效为消费者维权表示衷心地感谢。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后大为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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