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县食药监局结合本地监管实际情况,分别约谈了辖区内70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已经到期和即将到期的药品零售企业,向企业下达《催办通知书》和《停止经营通知书》,做到行政提醒在前、服务指导到位。
约谈会上,县食药监局明确提出,《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之日,应立即停止药品经营行为,如继续经营,将依法予以处罚。与会企业负责人纷纷承诺守法经营,积极筹备新版GSP认证工作,自许可证到期之日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
告知约谈活动还向企业详细讲解新版GSP新要求,鼓励药学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引导企业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发展药品连锁经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淑兰
编辑:陶湘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net/content/2015/07/24/5658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