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10月14日,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2个分局执法人员和法宣人员等30余人参加长沙市环保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大气法》)的集中学习。
新修订的《大气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无疑给打击大气违法、治理大气污染带来了令人振奋的利好,成了继新《环保法》施行以来的第一步修订将施行的单行法。
本次修订新增或突出了众多制度与措施:专设了含燃煤的能源、扬尘、农业污染防治专节、单列了工业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专节,突出城市主体和城市大气质量规划,扩大职能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新设自动监测系统和标准排污口设置条款,设计了约谈机制,整合部门资源细化和建设统一大气监测网络,首次写入了无人机航拍监测打通了高科技监测手段新途径,突出了区域联防联治,新增了交叉执法和跨区域执法,新增了重污染天气应对专章和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机制,对生产燃油等能源产品作出了必须需符合大气法要求的规定,首次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法条,首次对人民群众生活细节写入法条:如对祭祀、干洗、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出行道路设置、机动车驾驶、城市绿化等。既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又体现立法的人性化。
新《大气法》体现了对新《环保法》精神的传承和发展,强调了两法配合协调性,如:强化了地方人民政府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体现了损害担责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城市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大气环境质量。写入了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的适用条款。在打击大气环境违法力度上可谓从重从严,如: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写入了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污染事故重罚制度,规定了拒绝执法检查和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违法情节和处罚办法,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入法条。
随着秋冬季节的到来,将迎来雾霾天气的高发期,长沙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宁乡亦然。目前,长沙市正在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县环保局为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开展强化监管巡查、突击检查、夜间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雾霾天气。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孙新明 肖拯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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