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县城步行街出现了一位“三点式”新郎,他身上穿着一套红色的女士内衣,脚上蹬着一双棉拖鞋,扎着个小辫子,脸上被涂上了红色,端着纸盒向沿街路过的市民朋友们发喜烟顺带乞1块钱。
“他们这种闹法是每个人只准给新郎1块钱,要讨满100块钱才准回去呢。”一位知情人介绍。旁边一位姓李的市民说:“用这种方式闹新郎,热闹是热闹,可太不文明了。”而年纪稍长的一些长辈们对这种闹喜事的方式纷纷表示无法接受。
其实“闹洞房”在古代,意在通过刁难新人达到祛邪、调教新妇、性启蒙等目的。这种习俗盛行于唐宋明清,至于其源头,可追溯到魏晋之际。有学者提出,还可以往前追溯到前秦时期,因为在《诗经》里就有关于闹洞房的情歌。另外对于闹洞房民间也自有说法,如“不打不闹不热闹”、“闹发闹发”、“闹得越欢过得越久长”,否则“人不闹鬼闹”,“人不听鬼听(听房事)”,就被视为不吉利。
而对于闹洞房这个习俗,很多未婚的年轻人都表示,结婚时候朋友们在一起闹闹高兴高兴很正常,只希望能采取文明的方式。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邬燕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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