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在县人民法院监察室法官廉政登记簿中,又了多了一个叫许萌的名字。许萌在整理证据材料时,收到了当事人送的1200元人民币。许萌发现后,通过监察室退还给了当事人。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有11人次,通过监察室退还当事人礼金物品,折合款项达29200元。
一名案件当事人在县法院递交证据材料时,偷偷将1200元人民币塞进了承办法官许萌的抽屉。法官许萌看到后,想把钱退给当事人,可其再三拒绝。无奈之下,许萌将钱交到了法院监察室。由监察室将钱当面退给了当事人,并教育当事人要相信法院依法办案、公平公正。许萌的这一行为被该院监察室记录在了法官廉政登记簿中。
为了增强干警公正执法意识,提高干警遵纪守法自觉性,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法官廉政登记制度。廉政登记簿有专柜存放,纪检监察室专人保管,登记簿详细记录干警廉政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而对于当事人强行留下又拒绝领取的现金,由监察室在一周之内将其存入县纪委廉政账户,不宜存放的礼品交指定的商店出卖,其款项也存入廉政账户,法官的廉政情况作为考核、评奖、晋职等的重要依据。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肖璋 王国华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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