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项目工地必须按照园区统一确定的临路通道出进,否则一律不得施工;所有项目工地必须配备用水及洗车设备,进入园区道路必须保持车辆干净,不得带泥土及杂物入路面……”这是金玉工业集中区为认真落实县委书记谭小平对园区道路及环境卫生整治的指示精神及元月4日晚县委副书记邓杰平召开的关于玉煤大道及园区道路治理工作会议要求,金玉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制定相关措施的部分内容。据悉,该指挥部已于元月6日召开动员大会,迅速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金玉工业集中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就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落实过硬措施,旨在切实加强园区道路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实施绿化、亮化,做到干净、整洁、美丽、有序,全面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金玉”此次整治将以玉煤大道两厢为重点,包括金玉大道、金兴路、金旺路、金发路、玉石路、玉塘路及路面。玉煤大道绿化工程参照金洲大道现状标准执行,将奋战20天,在春节前完成绿化、亮化提质任务。
措施细化而明确,如要求各责任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按园区《关于加强园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必须设置施工门楼、围档及标示、标牌,并确保其坚固、统一、整洁和美观;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先硬化项目用地内从出口至洗车槽之间的道路(硬化道路不少于30米),建设洗车池(槽),配置洗车机及保洁人员,工地车辆车轮清洗干净后方可进入园区道路;项目出入口顺接、围墙建设、主管网对接等工程施工必须先经园区批准,现场交底后施工,且不得随意破损园区绿化和市政设施,严禁占道施工;渣土外运(车辆)时,必须先取得园区审定的渣土调运方案,并向城管分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线路和时间密闭运输,沿途不得撒漏、污染园区道路;运输车辆按指定线路运输时,沿线必须安排专职保洁人员随时铲除和清扫路面污染物,确保道路整洁;严禁履带车与铁轮车、齿轮车等在园区已铺设完沥青的路面上行驶;项目建设工地产生的垃圾,由园区指定堆放地点,任何项目单位不得随意堆放或擅自承包给他人处理等。
《通知》还规定,凡用地30亩(含30亩)以内的项目,需交纳文明施工保证金2万元、用地30亩以上的项目需交纳文明施工保证金4万元,水、电、气等零星工程的文明施工保证金交纳金额视其具体情况确定,但每次不低于1万元。责任追究办法是:项目工程建设中出现污染园区道路的行为,不及时清理的,由园区先行清理,并由城管分局依法处理;项目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损坏园区绿化和市政公共设施、占道施工的行为,如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恢复的,由园区委托管养单位先行恢复,并由城管分局依法处理;对项目建设中随意倾倒垃圾和不规范围档作业等行为的,由城管分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理。以上各项产生的费用及罚金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值得一提的是,园区特别要求每个项目在施工前必须与园区递交环境卫生责任书,并明确专人负责;园区从相关科室明确专人划分责任路,相关路口明确责任人现场监管;园区内垃圾管理由园区与环卫局对接,确定好实施方案;园区成立专门工作队伍,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家军 熊尚飞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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