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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一包烟也不能收!”
2016-02-23 10:36:28 字号: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记者从县城管局采访获悉,按照纪委全会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该局从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就严纪律、抓作风,坚持原则,积极作为。

  2月15日是农历正月初八,是不少年轻人结婚办喜酒的好日子。上午,县城管局的执法队员们像往常一样在街头巷尾开展日常巡查纠违。9时50分许,广告办执法人员彭志坚、陈太奇、肖志兵、章芳巡查至县城二环路时,发现张某和刘某夫妇因结婚办酒席,擅自在公园道一号小区前二环路人行道设置拱门和帐篷等户外宣传品。

  “我们是城管局的执法队员,根据规定,城区内不容许挂拱门、搭喜篷。”彭志坚等四人找到婚礼负责人张某等人,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告知其行为违反了《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27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拆除违规设施,并送达相关文件。

  “今天是结婚的大喜日子,没办法,还请通融通融。”张某某打起了人情牌,“等定完亲,马上就拆。”张某一边说着,一边趁执法队员们不注意,向执法车里塞了一条芙蓉王烟并说,“喜庆的日子,抽个烟没事。”

  执法队员发现后立即打电话要求其将烟拿回去,但张某某坚决不肯收回烟,还帮城管们想好了借口。“一包烟也不能收!违规拱门、帐篷等要拆的还得拆。”四名执法队员随后将执法对象张某送的一条芙蓉王烟上交到了局纪委,张某的违规设施随即也被拆除。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鲁应龙 缪咏春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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