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沙田乡85后村民孙某曾因盗窃两次入狱。今年出狱不久,孙某却因再一次偷窃被沙田派出所抓获,目前已刑事拘留,面临“三入宫”。
前不久,孙某在隔壁邻居家串门时看见客厅桌上的一片钥匙,当时就料定是客厅钥匙,所以顺手就把钥匙偷偷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三四天后,终于等到了邻居大哥徐某出远门做事,他女儿也即将要返校读书。孙某猜测孩子身上应该有钱做生活费,便用偷来的钥匙悄悄打开了邻居家的客厅门,进入邻居徐大哥女儿的卧室偷走了书包里女孩的生活费200元。在关门逃跑时,女孩被惊醒了,朦胧中发现一个陌生而熟悉的身影从家里跑出去。
后来女孩到学校后才发现自己的生活费不翼而飞了。突然联想到早晨家里突然出现的那一抹身影,所以马上打电话告诉了母亲,并报警。接到报警后,沙田派出所迅速侦破,将入室盗窃的孙某第三次抓获。
据了解,《刑法》第264条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孙某盗窃钱财不多,但却因为入室盗窃且有多次盗窃前科,根据《刑法》规定将再次面临监狱生活。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小范婷 蔡济时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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