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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前车之鉴,安全警钟长鸣(三)
2016-05-26 11:09:38 字号:

  山西省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5·16”硫化氢中毒较大事故解析

  “案例”2015年5月16日6时27分许,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在对二车间南炉组3#冷却池内9#冷凝管进行检修作业时,检修人员吸入泄漏的硫化氢致1人中毒死亡,盲目施救又造成7人中毒死亡,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8万元。

  “解析”经调查认定,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5·16”硫化氢中毒较大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张家会未按规定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违章指挥并亲自带领作业人员冒险进入泄漏有硫化氢的3#冷却池违章检修作业,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救援人员未佩戴应急防护器材,盲目进入池内施救,造成伤亡人员扩大,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模式不合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及设备管理不到位;监管站对企业的安全检查不细、不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上级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对镇安监站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宁乡县坝塘镇宁龙锰矿“5·20”冒顶事故解析

  “案例”2009年5月20日11时,宁乡县坝塘镇宁龙锰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1.98万元

  “解析”经调查认定,宁乡县坝塘镇宁龙锰矿“5·20”冒顶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死者王必良所作业垱头处露出一块较大危石,顶板矿层比较疏松,危石可能随时冒落;危石下方无支护。王必良安全意识淡泊,冒险进入无支护的危石下方作业,被冒落的危石生生砸压致死,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死者王必良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规程不健全,未对井下回采作业制定操作规程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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