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不是纪委一家的责任,县委常委会成员都有主体责任,要责任分担,系统治理。”2016年1月8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摆上了新年县委常委会第一个议题,强调县委常委会成员要带头示范,肩负起分管系统的主体责任。
这是宁乡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缩影。
五年来,县委坚定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正风肃纪旗帜鲜明,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级党组织切实强化政治自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经过全县各级党委、纪委的共同努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呈现出新气象,多次获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县委带头,以上率下“不甩手”
五年来,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从县委常委班子自身做起,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细抓实,大力支持县纪委查办案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实施县直单位派驻全覆盖、开展巡察等各项工作,使宁乡党风廉政建设多项创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赢得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我将把我70%的精力放在抓全面从严治党上,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来保障宁乡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保护宁乡干事创业的干部。”2016年8月,新任县委书记周辉表示。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五年来,县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始终发挥着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作用。从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到实行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审议案件制度;从县委书记专题听取县四大家党组主体责任汇报到县委“五人小组”专门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从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到分管副县长分线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分线廉政会议......无不彰显着县委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之大,频率之高。
县委成立由6个县委常委带队的干部作风建设督查组,以干部作风建设“四风”突出问题、公开民调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为官不为”等内容为重点,采取暗访、查处、问责、曝光“四管齐下”的常态化整治机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县通报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对查出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上行下效,县委的重视带动了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也纷纷跟上节拍,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做到了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清单明责,落实责任“不松手”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五年来,我县注重制度建设,从清单、谈话、考核三方面制度入手压实“两个责任”,确保各级党委和纪委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中央提出“两个责任”后,县委第一时间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列出具体责任清单,为各责任主体耕好“责任田”、推动主体责任落地奠定了基础。
各基层单位积极行动,探索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设,亮清权力家底,标明廉政风险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如坝塘镇纪委办公室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都清晰直观地公示在墙上,镇党委、纪委有什么权力、承担什么责任一目了然。
责任明确了,落实才是关键。为使清单落地生根,每年组织开展县管正职向县纪委全会公开述责述廉、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公开述职、村(社区)干部勤廉“双述’等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工作报告、每季一次督查讲评、半年一次集中考核,有效促进了常态履责。
“痛彻心扉、痛心疾首、痛定思痛!”2015年4月,在县管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评议会议上,花明楼镇2名班子成员及多名干部因作风建设问题被查处,镇党委书记接受县纪委委员质询。会上还有5名“一把手”在公开述责述廉过程中遭遇火辣提问,接受了一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洗礼”。
失责必究,问责倒追“出重手”
过错要问责,无为要问责,工作不力同样要问责。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谁当“甩手”掌柜就追谁的责任。五年里,我县持续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的,“出重手”严肃追责,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责任上肩,倒逼责任落实。
大成桥镇作风建设问题被长沙政法频道曝光,镇纪委书记未及时报告,被县纪委问责。
煤炭坝镇党委、政府对镇管干部和临聘人员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镇党委、政府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被取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相关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
原偕乐桥镇党委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按规定程序开工项目建设,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被取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相关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
……
五年来,全县共问责履责不力的单位56个,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8人,产生了良好的警示倒逼效果。
“两个责任”不分家。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一步步深入,我县各级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既分工又协同,在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中,形成了“双轮驱动”的良好局面,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成效明显,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肯定。
戴震寰 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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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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