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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余居民享受“特门”待遇
2017-06-25 17:23:44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龚再蓉 通讯员 叶跃辉)“享受到特殊门诊待遇,家庭经济压力减轻了许多。如今政策真的好!”昨日,花明楼镇炭子冲村特殊门诊对象肖学共说出了这样的感慨。据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统计,目前,全县享受特殊门诊待遇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共有7500多名,月均报销费用300多万元。

多措并举,“特门”服务更便捷

自去年起,就有效优化特殊门诊服务工作,县人社局推出了系列举措。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竞争性选定了33家特殊门诊协议药店。实施即时联网结算制度,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服务对象可根据相关规定,在联网的33家协议药店和县内外107家协议医院拿药,并且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其中107家协议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这样,各特殊门诊服务对象随时能就近享受到便捷服务。

在特殊门诊病种由原来的20种增至30种的同时,将审批服务由按季审批调整为按月审批,使更多特殊病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特殊门诊待遇。目前,全县享受特殊门诊待遇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达到7500多名,其中今年4月份审定进入的有291人。今年1至4月,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对象共报销费用1217万元,月均300余万元。肖学共患尿毒症,家里本就贫困。今年前4个月,他花去透析治疗费用24900多元,报销了19700多元,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

强化监管,药店经营更规范

眼下,在我县西部山区,一特殊门诊协议药店正处于中止服务协议阶段。从4月1日至6月30日,该特殊门诊协议药店被中止服务协议3个月。3月14日,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全县33家特殊门诊协议药店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这些特殊门诊协议药店去年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总结,给予5家违规药店拒付相关费用、中止服务协议等处罚。同时,就如何更好地规范管理、合规经营、服务参保群众等内容,对这些药店的负责人进行了系统培训。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连续推出务实措施,加强对全县各特殊门诊协议药店的监管。4月份,该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安排专门人员,对33家特殊门诊协议药店逐一上门突击检查。主要针对乱减免、乱售药、乱记账、乱提价、乱宣传等问题,除详细检查基础资料外,每家药店还随机抽取5名以上服务对象,采取当场打电话的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进行满意度测评。“总体来看,特门药店的管理更加规范了,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领药对象没按规定签名、没有留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规定拒付相应费用。”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采取聘请社会监督员、叉检查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全县特殊门诊协议药店的监管,以更大力度保障参保群众利益和基金安全。

来源: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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