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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审批”
2018-03-28 10:01:14 字号: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范婷 通讯员 吴婷 洪巧)近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局联合开展“不见面审批”事项开发,最先实现了房屋租赁备案微信审批,这是继宁乡老年优待证微信审批之后,宁乡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又一项不见面审批事项。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将房屋租赁备案审批从窗口迁移到微信手机端,实现了群众办事足不出户,这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出来的又一便民红利。

  据市住房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出租人和承租人须持相关材料到住房保障局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现在,只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宁乡市民之家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填写企业或个人相关信息,住保局后台审批,即可网上打印审批结果,从提交资料到办理结果实现了全程网办。另外,用户还可以通过审批结果单上的二维码验证真伪。

  不少市民对房屋租赁备案并不熟悉,其实,租赁房屋和购置房产一样,都需要在签定合同之后进行备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这样既可以有效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权益,又能从源头上遏制不法分子利用租来的房屋作案,减少因租房引发的纠纷和诉讼案件,对群众办理务工人员落户、租房入学、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等事项至关重要。

  房屋租赁备案微信审批打响了宁乡市住房保障局“不见面审批”第一枪,为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宁乡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市住房保障局正紧锣密鼓加强数据对接,继续推进更多事项的“不见面审批”,预计后续还有8个审批事项将在微信公众号上陆续上线,实现全程网办。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范婷 吴婷 洪巧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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