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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高悬 我们在行动
2019-10-24 11:30:35 字号:

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巡逻前列队。(资料图片)□本报通讯员 刘赛帅 记者 周伟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宁乡市政法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督导组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决胜的心态、有力的措施、严格的要求落实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市人民法院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市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结指控为恶势力犯罪案件11件,判处26人,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

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整改落地见效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市人民法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省、长沙市相关会议精神,并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研究整改,确保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到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整治。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在破案攻坚上实现新突破。快审快结黄赌毒刑事案件,加大非法采矿、非法采砂、涉众型行业等的摸排和打击力度。做好审判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管理,实现打击犯罪的社会效果。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核查领导责任制和“一案三查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串并分析,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事中监管,确保线索摸排不留盲区、不遗死角、不出纰漏。重点对近两年审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底排查,已摸排2020件2786人。严厉打击民间借贷领域违法犯罪,出台《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职业放贷人名单”进行核查,探索建立公、检、法、司、税务机关等单位协同治理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工作机制,加大整治“职业放贷”行为的协同配合力度。

健全工作运转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定系列制度,狠抓院、庭长办案,确保案件审判质效。发挥院、庭长的“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凡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均由院长、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承办,或者由院、庭长任审判长。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做到专人专案专审,确保了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得到同步提升。

立足重点案件打出声威气势

“侯某等5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依法对侯某等5人判处十六年四个月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害人收到刑事判决书后感慨:“我们家人终于可以安心地生活了,感谢法院依法严惩了犯罪分子。”

“王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案由市人民法院院长亲自领办,由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因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该案创市人民法院史上单日审判时长最长庭审。

“7·5桩基协会”案:依法判处7名被告人三个月拘役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判处没收违法所得30余万元,判处罚金60余万元。

多措并举浓厚专项斗争氛围

畅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人民群众。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电子滚动屏、法院官网等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布涉黑涉恶举报电话和邮箱。不断拓展宣传形式,营造专项斗争氛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案件审理,进行庭审直播。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迹在“湖南法院网”“长沙法院网”、《湖南卫视》等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报道15次。

市检察院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市检察院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11件22人,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37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0条,纠正漏捕2人、漏犯5人、漏罪3笔,结合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2份。

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推动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

“不问鼎则问责。”该院检察长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领办涉黑涉恶案件9件、出庭支持公诉案件3件。院领导深入沙田乡、玉潭街道、城郊街道等乡镇(街道)调研走访10余次,跟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0余次。

扎实发挥职能,构筑“铁案工程”

涉罪的候某等5人被立案侦查时因反侦查意识强等原因,多笔犯罪事实无法锁定,市检察院安排员额检察官主动介入侦查,引导补齐了候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恶势力团伙组织关系的证据15份,将该案从一起普通刑事案件深挖出恶势力团伙犯罪的本来面貌,起诉后候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九年至十六年不等的刑期。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方能使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该院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和涉黑涉恶认定等工作。对移送审查起诉时未认定涉黑涉恶的案件,该院审查认定其中3件案件涉黑涉恶,得到法院支持。

该院组织相关院领导组成专案组,在全院选派指定2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牵头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办理团队,以“案件指导组+案件办理组”模式提升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同时,为力争打击涉黑涉恶案件无遗漏,该院对不捕不诉、诉判不一案件逐案“回头看”。截至目前,共纠正漏捕5人、漏犯5人、漏罪12笔。

坚定攻坚姿态,斩断利益链条

市检察院坚持对每起案件实行“一案三查”,深挖细查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审查重点,该院将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同步推进。

该院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 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对违法财产的清查、追缴力度,在审查“10·06”案时,引导冻结存款300余万元,查封房产、汽车若干;在审查“11·07”陈某等人“套路贷”案时,支持冻结嫌疑人存款600余万元;起诉“7·5桩基协会”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时,建议法院追缴违法所得30余万元,并处罚金,做到“打财断血”。

聚焦人民好恶,推进长效常治

市检察院聚焦人民好恶,围绕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及涉众型网络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靶向发力,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该院在开展的“禁毒2019两打两控”和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223件290人,提起公诉131件167人,批准起诉了“汤某某组织卖淫涉恶专案”“许某某等人强迫卖淫专案”等一批重大案件,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汤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长沙市基层检察院起诉被判处刑期最长的犯罪分子,有力肃清了不良社会风气。

市检察院坚持打防并举,“边扫边治边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堵漏建制,有效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和社会治安源头治理。今年2月,该院针对宁乡城区KT V、酒吧等娱乐场所存在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服务等情形,该院依法向市公安局、市文旅广体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宁乡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其后再派员监督并参与市公安局的突击检查,发现此前的违规经营现象已有所好转。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该院今年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达到了“发现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市公安局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全市共新增立11类涉恶刑事案件70起、破案45起,刑拘涉恶犯罪嫌疑人132人,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4个,破获刑拘3人以上的涉恶案件32起,提起公诉涉恶案件6件12人,判决涉恶案件11件26人,全市查封、冻结、扣押、判罚872.75万元、房产23套、小车1台。全市共收集、 接收各级涉黑涉恶线索210条,核查办结210条。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边改边治,立行立改。不断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三贷三霸”、黄赌毒等涉黑涉恶犯罪打击整治力度,切实压实责任,进一步深化“打伞破网”和统一执法办案认识,形成一批新的案件成果,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全面部署开展“三贷三霸”专项行动

截至9月30日,共打掉涉及“三贷”犯罪集团2个、“三贷”恶势力团伙4个,破获刑拘3人以上涉恶案件32起,共立涉恶个案73起,破涉恶个案51起,刑事拘留145人,破涉众经济犯罪案件5起,刑事拘留31人,受理“三贷三霸”行政案件404起,行政拘留129人。

组织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厂矿宣传,录制公益视频、编发公益小品等宣传活动。特别是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中,联合市金融事务中心(打非办)、市食药工质局、市司法局、玉潭街道、人民银行、方正证券等部门单位开展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揭露了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佳丽贷”等新型犯罪。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

开展风险主体摸排,重点加强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网络传销犯罪、各类违法交易场所非法经营期货、非法经营证券、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及打着“私募基金”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全市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起,破获3起,刑事拘留18人,移送起诉9人,并追回今年年前逃犯3人。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全市共打掉电信诈骗团伙5个,共立电信诈骗刑事案件239起,破获114起,刑事拘留33人。

全面加强对涉黄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和打击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全市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05人,移诉118人,缴获毒品190余克,查处吸毒人员950人,强戒177人,社区戒毒185人,社区康复62人,查处易制毒违规企业1家。全市通过集中开展打击行动,共查处“黄赌”案件11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7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0人,行政处罚334人。

市司法局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市司法局立足工作职能,积极推行“枫桥经验”宁乡版,不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

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斗争意识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明确并细化律师管理、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各线上的任务分工,确保有的放矢,提高专项业务能力。

9月30日,市司法局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便民“工程”——宁乡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宁慧调)正式开通上线。该平台实现了与市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可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纠纷申请司法确认并生成司法文书,进一步降低了纠纷化解的社会成本,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

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纳入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课题,组织政法系统86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全市各初高中、职业中专上法治课17场(次),继续推进“以案释法”的普法教育“第二课堂”;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联盟所属平台效率高、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化广泛宣传。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宁乡司法微信公众号制作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微视频(电影)3个、抖音3个;邀请律师和法律专家,深入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大宣讲,宣传涉黑涉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挂图,发放到居民、店铺经营户手中。

采取多种监管方式,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排查,各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上门走访的工作机制,通过送法上门、律师讲法、反面警醒、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在社区服刑人员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教育,在社区服刑人员中营造守法、依规、遵纪的氛围。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至9月底,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专题教育54场次,个别谈话教育217人次,摸排185人次。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场。(资料图片)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巡逻前列队。(资料图片)


来源:宁乡网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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