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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恶团伙被提起公诉: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四项罪名
2020-04-09 10:46:11 字号:

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彭小凤 通讯员 罗善芝 杨婷)4月2日,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对被告人孙某红、江某甲、邓某、江某乙、孙某强提起公诉。

2014年以来,被告人江某甲、孙某强、孙某红、江某乙、邓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长期在宁乡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其中被告人孙某强从2016年开始为放贷提供资金。在非法放贷活动中,被告人江某甲、孙某强、孙某红、江某乙、邓某等人还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孙某红、江某甲、邓某为首的涉恶团伙。该涉恶团伙非法高利放贷,并利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殴打、威胁等手段非法讨债,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其中,江某甲、孙某强等人利用自身形成的强势地位,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通过逼迫写欠条、言语威胁、非法扣押他人财物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此外,江某甲还伙同多人以扑克“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在赌场内抽水、放点。该涉恶团伙在宁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正常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从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历时10个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筹调度,推动政法各单位形成办案合力。各办案单位克服疫情影响,坚持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手齐抓,确保了案件办理进度和质量。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小凤 罗善芝 杨婷

编辑:喻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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