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孙新明 周娉 通讯员 张宏艳) 昨日,记者在市城管局采访时获悉,继我市第一批文明停车示范街人行道违停车辆4月10日开始处罚后,我市第二批文明停车示范街人行道违停车辆处罚将于今日起开始执行。
据悉,我市第二批文明停车示范街人行道违停车辆处罚路段为春城南路(八一路口至一环路口)、春城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八一东路(沿河路至花明路口)、新康中路(人民北路至春城路)、二环南路(汽车南站至溜子洲大桥)、白马大道(汽车南站至仁福广场)、宁乡大道(通程洒店至东沩广场)、学府路(宁乡大道至花明路)、玉潭东路(南门桥至创业大道)、创业大道(喇叭口至东方红郡红绿灯)。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将爱车按行驶方向停入停车位内,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市城管局将于今日起,对第二批文明停车示范街人行道违停车辆进行抄牌处罚100元。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孙新明 周娉 张宏艳
编辑:喻靖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net/content/2020/06/01/7304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