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我在乡镇工作,在一次去上班的时候,顺便带上放完月假的女儿去宁乡城区实验中学读书。出门时给女儿削了一个苹果,给她在车上吃。车子经一环路转文书路,过梅花桥经县招待所,玉潭路转大玺门、汽车站再到实验中学。在车上陪着女儿坐在后排,经文书路过老教育局门口时,见女儿的苹果吃完了,我问她:“要不要打开车窗,把苹果核丢到外面去?”她说:“不能丢。”当车经招待所转玉潭路时,有一处建筑工地,靠路边有许多建筑垃圾,我说:“把苹果核丢这里算了,反正这里都是垃圾。”她很干脆地回复我:“不能乱丢垃圾!”车子经过大玺门岭上,见路边有敞开的垃圾桶,我说:“给我,我把它扔到垃圾桶里去。”但女儿坚定地回答:“要丢就停下车来,不能乱扔, 万一没有扔中呢,不就丢到街上了吗?”因车速较快,女儿没有要求停车,苹果核也就没有丢了,很快就到了实验中学。女儿下了车,把苹果核丢进了垃圾箱里(那时候还没有垃圾分类),我注意到:一路上,苹果核始终被女儿抓在手中。
送完女儿,我在车上反复琢磨:女儿真是给我上了一课啊,作为父亲,文明意识竟然不如一个初中学生,真是令人汗颜。心底里十分感激学校和老师对女儿的教育,也为女儿的良好品行感到欣慰。后来女儿考上大学,出国深造,回国后在北京工作,可谓品学兼优。作为父亲,也正是引以为傲的女儿改变了我:从此不乱丢垃圾,时刻以不妨碍他人为前提,做一个文明人。(作者系宁乡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小文
编辑:卿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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