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房产公司违约:84套商铺抵偿执行案款910万元
2021-05-13 10:15:11 字号:

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向 通讯员 邹晴

今年4月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自由组合、以物抵债的形式,将被告方宁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4套商铺抵偿执行案款910万元,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宁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约如期办理不动产权证和未如期交房,被大量业主要求赔付违约金而起诉至市人民法院。案件判决后,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陆续受理了该批案件的执行申请230余件。

早期,执行法官通过扣划该公司银行存款的方式执行到位了一批案款,但随着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被陆续强制执行完毕,同时,一起涉案标的达800余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及被执行人宁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案件执行标的已逾1000万元,案件执行逐渐陷入僵局。

为了破解执行僵局,该院执行法官邓璐阳通过资产调查,查封了被执行人尚未出售的商铺200余套,但该批商铺均在银行办理了联合抵押。同时约谈被执行人20余次,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司法强制拘留1次。在强制执行措施多管齐下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宁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部分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通过该次执行和解,结案110余件。

为了妥善处理剩余的110余件案件,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初步形成了一个较理想的方案,即被执行人通过外部招商等方式销售一批商铺,盘活资产,以此来解押一批抵押在银行的商铺,同时偿还部分案件的案款,通过这一方式可以达到“三赢”,但该方案最终因房地产市场遇冷,未取得预期效果。

2020年6月至12月间,市人民法院对查封的商铺进行司法拍卖,经过2次拍卖以及1次变卖后,仍有90套商铺流拍。

2020年底,执行法官邓璐阳组织剩余案件的申请人通报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在穷尽执行措施之后,目前,被执行人除流拍的剩余商铺外,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会上,邓璐阳向申请人介绍以物抵债的执行方式,得到了绝大多数申请人的支持,也有少部分人愿意等到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继续执行。

宁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除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标的金额是800余万元外,剩余申请执行的案件标的金额均在1至5万元不等,而流拍的商铺价值一套为10万余元,流拍价值与执行标的之间的不对等给以物抵债的实施增强了难度。

为了更好地实施以物抵债的执行方案,邓璐阳大胆而又创造性地提出了由申请人自由组合、多位债权人共同受偿一套商铺的做法。

“邓法官,我同意自由组合,这里在座的大部分都是邻居,只要能尽快把案子结了,其他事情好商量。”一名申请人表达了自己的心声,之后在场的其余申请人也都同意采用这种自由组合挑选商铺的方式,最终84套商铺成功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抵消了债权910万元。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