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邀社会监督建设项目 诚请社会监督规划工作
宁资规公示【2021】94号
申请单位: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控规名称:《宁乡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7日-2022年01月27日(30天)
一、基本情况:
本次控规拟调整地块位于宁乡高新区,金洲大道以北、历泉路以东,金宁大道以南、神塑科技、金洲明珠以西,地块编号为A-48、A-49、A-50、A-51、A-53、A-55。其中地块A-48为防护绿地、地块A-49为二类工业用地、地块A-50为防护绿地、地块A-51为供电用地、地块A-53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A-55为医院用地。本次控规拟调整内容为:历泉路道路红线、地块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的调整。
二、修改内容:
1、历泉路:现状历泉路道路线型与原控规存在一定偏差,本次根据现状道路线型进行调整,调整后道路红线宽度依旧为24米。
2、地块A-48、地块A-49:地块A-48(G2防护绿地)的北侧区域和地块A-49(M2二类工业用地)的北侧区域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调整后地块编号为A-49-2,净用地面积为15620平方米,容积率≤0.2,建筑密度≤10%,建筑限高10米,绿地率≥15%。地块A-49的南侧区域用地性质不做调整,仍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编号为A-49-1,净用地面积为31021平方米,其他指标不变;地块A-48的南侧区域用地性质不做调整,仍为防护绿地(G2),净用地面积为1697平方米,绿地率≥90%。
3、地块A-50、地块A-51:地块A-51为供电用地,地块内建成全民变电站,本次根据全民变电站的划拨红线调整A-51地块的用地范围,修改后净用地面积为3414平方米,绿地率根据规划条件书由35%调整为30%,其余控制指标不变;地块A-50为A-51地块的外围防护绿地,A-50地块随着A-51地块一起调整,调整后净用地面积为1342平方米,地块控制指标不变。
4、地块A-53、地块A-55:地块A-53(R2二类居住用地)和地块A-55(A51医院用地)的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后地块编号为A-53,净用地面积为101661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50米,绿地率≤20%。
修改前、后指标一览表: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
本文链接:https://wap.ningxiangnews.net/content/2021/12/27/10682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