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喻恩来)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极为困难,一旦发生,将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近日,横市镇泉柳村发生山火。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横市镇政府、横市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灭火、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火案调查等工作。
经全力救援,明火于当日16时52分扑灭,17时30分火场清理完毕,森林过火面积5.2亩,受损面积3.8亩,无人员伤亡,无房屋损失。经查,该起山火系村民姜某某上山祭祀,违规携带火源,烧了纸钱和燃放了烟花,在未处理明火的情况下离开,导致山林起火。
处罚决定
姜某某在明知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携带火种上山,并在祭祀后未处理明火离开现场,引发火灾,涉嫌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公安局对姜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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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宁乡市相继发布有关防火规定
9月30日,长沙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长沙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灭火命令》:从即日起至2022年的10月31日为全市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林区及林地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9月11日,宁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宁乡市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规定:全市范围内所有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以内区域,禁止炼山、烧杂、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埂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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